加进了我的QQ的好友名单里,然后很冒昧地问了她一个我一直感到很忧虑的问题。
“我是小曼的男朋友,我可以问你个问题吗?现在在河大有人追小曼吗?”
那个女生只说了一句“不可以。”就下了线。
当夜,小曼在电话里大发脾气,喊道:“你太过分了,我再也不要见你了,以后你也不要打电话过来了!”
我没有再打电话过去,只是以最惶急的心情和最疯狂的速度跑到刘志恒面前,一把将V70扯下来,然后不停地发短信向小曼道歉。
可是,她的回复却令我产生把V70吞下去的冲动。
几天过后,我发现她改掉了QQ的名称和密码,并给我留言,说,“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了,我想,我们还是好聚好散吧。”
她的话平淡而冷静。
“你相信自己的感觉吗?”我突然记起几个月前她问我的这句话,于是一阵反胃,恨不能把心呕出来。
她那时的笑容像一朵秋海棠,此刻在我心里猛然地重绽,于是我的初恋便在顷刻间毒发身亡。
今天是我和小曼分手后的第一百天。
一早醒来,我便觉呼吸困难,于是不得不靠回忆来苟延残喘。
对小曼的绝情我没有怨恨,我相信没有了感觉的爱情就仿佛重庆小吃的那道凉了糖醋里脊,已经没有了吃的价值。
我庆幸我还能记得一些美好的事物。比如小曼的长腿、笑脸和欢乐开怀的维维豆奶等等。每个人都有除了天气和疾病的原因之外感到寒冷的时候,这时就需要温暖,而回忆有时候可以成为一种很好的取暖方式。
就仿佛重庆小吃的老板娘怀念她年轻时的容颜,于是重新穿上了那套已经不合适宜了的黑色短裙一样。你可以不屑和嘲弄,就算呕吐也无妨。但是你无法剥夺她怀旧的权利,记住,这也是需要勇气的。
也仿佛我在像狗一样生活了一百天后,仍然无时不受往事的困扰,一直无力去阻止那种心痛的感觉的蔓延,仍然像一只拖鞋对另一只拖鞋那样对小曼无法割舍。
兰俊又想拉我陪他到市区去办一些与我无关的事,我要他给我一个同去的理由。
他说,“看美女。”于是,我便欣然同往。
周末的市区不乏逛街的美女,其中不乏有些长着一双长腿的。
我和兰俊像狗一样趴在天桥的栏杆上,落寞地俯视着川流不息的人群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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